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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预留空间体现城市管理者智慧
作者:刘纯银   08-15 09:59:36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谈绪祥8月1日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农民工既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将来也可能成为城市的永久性居民,我们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未来发展的趋势,在人口的估算当中、基础设施的预留当中、住房的保障当中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的利益。

  改革开放已有30年了,农民工进城也有30年。30年来,时代在变,市场在变,农民工也在变。由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虽然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工作,却无法与城里人一样平等享受城市的各种福利,尤其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更是如此。但这并没有改变这样两个事实:

  一是一些农民工尤其是许多“新生代”越来越像城里人。他们做着“城市梦”,他们更希望自己像城里人那样能得到发展和提升。一位来自中部地区的农村女孩说出许多“新生代”农民工的心声:“我打算一直在城里住下去,现在我和男朋友存钱准备买房子;我还想以后开个店,尝尝做老板的滋味。”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到城里挣钱不仅是为糊口,而且还谋求更大发展。他们不像第一代农民工那样在城里挣钱,然后回农村生活。对他们而言,城市意味着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意味着不一样的前途和命运。他们是回不去的农民工,不甘心也不愿回去。

  二是成千上万的农民工已和城里人的生活密不可分。如果没有农民工,谁为城里人送牛奶、送报纸,谁在午夜运送垃圾,谁在黎明清扫街道?既然农民工是城市社会不可缺少的成员,我们就有责任帮助他们,让他们从经济、心理、文化层面融入城市社会,让他们在城里安居乐业,生儿育女,成为城市大家庭的一员。要明白: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是破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难题的根本对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

  然而,对大多数农民工来说,“城市梦”的实现,仅凭着自身能力,那只怕是穷尽一生也难达到,原因就是在目前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下,要实现“城市梦”的成本太高。可喜的是,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早在2006年国务院还专门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去年建设部又作出部署:从2007年我国将着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北京市在把外来农民工的居住场所纳入到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中进行统筹考虑的基础上,最近又率先在城市规划中,为农民工预留空间。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位哲学家与一个船夫正在进行一场对话。“你懂哲学吗?”“不懂。”“那你至少失去了一半的生命。”“你懂数学吗?”“不懂。”“那你失去了80%的生命。”突然,一个巨浪把船打翻了,哲学家和船夫都掉到了水里。看着哲学家在水中胡乱挣扎,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不……会……”“那你就失去了百分之百的生命。”从这个小故事中可以看出,人各有所长,我们不能用居高临下的心态去歧视他人,更不能歧视农民,因为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谁看不起农民,实际上就是看不起自己!记得2007年1月27日,时任北京市长的王岐山在与该市政协委员座谈时就向全社会呼吁“要善待农民”。善待农民,不光是善待城市郊区的农民,也要善待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因为他们也是城市建设的一员。期待有更多的城市在未来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能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市民服务,不论他们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只要在这个城市生活,都将为其提供交通、基础设施、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必要保障,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蔡薇萍

2008-08-15